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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行程下半場相當精采,結尾再揭高潮,到警局、坐警車、坐火車、記者採訪後,便歸於平靜。

在三貂角,再踏在太平洋海水和我們土地的交會處最東端,海浪滾滾衝擊在平坦的岩石上,水深不過鞋,維維踏步進水裡,快樂地試他的Gore-tex防水鞋。再上三貂角燈塔,遠眺無盡的雲霧迷濛的太平洋後,從梗枋漁港再出發。

到達頭城已是黃昏,想在頭城國小紮營,但維維對這個駐紮點並不滿意。我們在外出覓食時,到警局詢問是否有便宜的住宿點,此後命運大幅轉變。

熱心的員警幫我們詢問到在礁溪有符合我們需求的地方,但需搭火車由頭城到礁溪去。見我們對路程一臉迷茫,於是送我們坐警車到火車站。這是我們此生第一次坐警車。

到礁溪依指示找到分局,沒想到已有一群人等著見這次想步行環島的風雲人物 ─ 維維了。此刻場面有些混亂,員警們不斷對我們(尤其是維維)談他的勇氣可嘉。有位自由時報的女記者也加入採訪。這時手機又嚮起,一個老同事來電問候,隨後讓女記者拍照後,民宿老闆才得以帶我們回去。

晚上問維維記者問他些什麼,他又怎麼回答,他說就像平常一樣的回答。我說,別人對這件事都覺得特殊,他們需要一些些意義,才能滿足這樣的特殊性,如果我們有一種崇高的說法,那麼感覺就很棒了。維說,有需要嗎?我說,如實回答就好了。

此行,其實沒什麼特殊的大道理,維維有個想這麼做的念頭,於是我們就這麼做了。先前有人建議背國旗或提出崇高的精神等等。我們覺得還是忠於我們自己,我們沒有口號、沒有崇高的精神,但是有一個這樣的念頭,做這件事,要付出一些艱苦的代價,我們願意,於是我們去做,以忠於我們自己的方式如實去做。現在想想,如果我們背上了國旗、喊出了口號,那我們要變成誰了?在這個包裝的時代,我們還認識自己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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